北京住建委将上门核验租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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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消息称,7月至8月将以“现场核验”方式开展市场租房补贴专项调查。核查市场租房补贴家庭是否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登记时提供的租房地址实际居住等情况。
据介绍,市场租房补贴是北京市住房保障的重要方式。住房困难家庭可通过租住公租房、保障性租赁房或申领租金补贴的方式解决安居问题。为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加强市场租金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抽取1000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对其租赁房屋情况进行核查。
调查时间为2023年7月至8月,调查对象为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调查内容为领取市场租房补贴家庭是否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登记时提供的租房地址实际居住等情况。
调查方式为,调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工作证赴申请家庭办理补贴领取登记手续时提供的租房地址进行调查。调查时,由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下同)出示其身份证件。经调查人员确认为身份证件本人的,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并由申请人在《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工作专项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如果申请家庭未在办理补贴领取登记手续时提供的租房地址实际居住的,将作为重点线索,移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经核查属实存在骗补或多领补贴的,将按照规定,责令退还补贴,并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申请市场租金补贴家庭应及时主动申报家庭租赁住房等有关变动情况。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市场租房补贴家庭与房屋出租人变更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应在租赁合同变更或终止后的10日内申报。
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将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已骗取的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公租房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退回处理依据》中“退回补贴的调查处理”内容显示,违规线索来源包括现场检查发现,以及投诉、举报、上级机关交办、其他机关移送、媒体曝光的案件。违法事实情况包括,案件调查过程;查明的违规事实、情节、后果;认定违规事实的证据名称;违规行为的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情况及陈述、申辩意见采纳情况、补充调查的情况。
对于多领取补贴的,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区住建房管部门可依法向属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而对骗补涉嫌犯罪的,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外,如党员、监察对象多领补贴的,由补贴发放区的区住建房管部门函告本区纪委监委处理,配合移送相关材料。(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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