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乡村自然生态 稳步增加乡村绿量 着力提升绿化质量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今年年底,我市村庄绿化覆盖率将达到31.2%|世界即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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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林草局获悉,按照《呼和浩特市2023年村庄绿化实施方案》,今年,我市以建设69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推进回民区建设“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自治区森林城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托克托县双河镇创建“自治区森林乡镇”为抓手,示范带动全市村庄绿化提质增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年底,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将达到31.2%,示范村绿化覆盖率将达到32%。
市林草局要求各旗县区在开展村庄绿化工作中要科学编制相关规划,统筹本地区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因素,优化绿色空间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合理安排年度绿化任务,优先对村内公共绿地、主要街道、庭院、村庄周边荒山荒地荒滩、退化林地草地等进行绿化美化。
要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严禁采挖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和法律法规禁止采挖的其他林木。
要稳步增加乡村绿量。开展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建设,构建乡村生态廊道体系。因害设防,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利用废弃地、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增加村庄绿地。大力实施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充分挖掘绿化潜力。引导村民在庭院种植果树、花木等,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推进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果园化”。
要着力提升绿化质量。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绿化,居住区周边避免使用易致人过敏的树种草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防止乡村绿化城市化、奢侈化。加强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生态廊道和农田林网修复,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增加长寿乡土树种配置比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结合,观叶植物与观花观果植物结合,形成优美和谐的乡村自然生态景观。
要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全民义务植树与乡村绿化有机衔接,引导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巩固提升乡村绿化成果。充分利用村民广场、乡村公共绿地,开展科普宣传,打造展示生态文化的绿色窗口。将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普及绿化知识和技能。
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乡村绿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巩固绿化成果。加强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火源监管和有害生物防治。将村庄内部及周边绿化成果管护纳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要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国家森林乡村,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示范村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建设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大力推广本地区可复制、易推广的乡村绿化美化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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