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壁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相关资料图)
2022年5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依规下放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乡镇,按照乡镇梳理、县级确认、市级统筹的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为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市委编办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上报省政府批复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为块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运行保障、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新路径,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执法职能。在5个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共计19个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4个领域的49项行政处罚职权分别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
(三)运行机制和队伍建设。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乡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协调、研究和处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协调监督机制。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县区和乡镇政府依法公布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标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四是强化经费装备保障。各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四)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一是执法主体界定。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行政执法主体,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执法证件管理。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四是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县区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衔接,及时受理乡镇移交的案件线索,并将查处结果通报乡镇。五是开通法律救济途径。
(五)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编办、人社、财政、司法行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二是依法稳妥推进。县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运行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等进行明确和规范,及时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自2023年5月1日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后,原实施部门不再行使交由各乡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设置6个月的工作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县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汇通、指导乡镇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三是强化运行监管。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督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结果运用。
(六)附件。包含鹤壁市交由乡镇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赋权事项、法律依据、原实施机关等内容,鹤壁市在乡镇行使消防救援行政处罚权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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